發生重大事件時,除了事件本身是焦點,新聞道德往往也成為公眾討論的對象,甚至模糊事件焦點,成為真正的眾矢之的。(延伸閱讀:下流正義)
這是不公平的。
可能是大學時修過相關課程,對於媒體如何處理事件,電影如何述說「媒體面對重大事件的反應」等題材,我會有高度的興趣想了解,也可能從原本的事件裡觀察到另一個比較細微的部分。
不過我不是專家,只是分享自己的看法。
「我們都不要怪別人」
又要再次讚賞台灣電影翻譯片名的功力,《獨家腥聞》的英文原名直翻起來簡直無聊透頂,但翻成《獨家腥聞》,尤其是「腥」這個字真讓人又愛又恨。
預告片弄得像懸疑犯罪,千萬不要被騙了(不要抱著看犯罪懸疑的心情進電影院)。
主角路(Jake Gyllenhaal 傑克.葛倫霍飾)沒有正當職業,專偷鐵條、水孔蓋變賣。路自己也知道不能一直這樣下去,他對"贓物"買家自我推薦,「我曾經在修車廠待過,我學習力很好,可以當實習生」,老闆一句話:「I won't hire a fucking thief.」把路打回原形,他終究是一個不務正業的小痞子。
回家路上一場車禍,路看到急忙趕來拍攝的記者,意外發現搶到第一現場拍攝畫面,可以議價賣給電視台,替自己賺進一筆錢。他心中有了計畫,起步偏偏還是靠他最擅長的那招:「偷」。
本片運用很多「外觀」的改變比喻路的工作、生活逐漸步上軌道,例如攝影機、麥克風、車子、導航.....,也用許多路的台詞讓觀眾感受一個人的改變有多少。
簡單的說,電影表面上大概是這樣。深刻一點來說,值得同時也需要討論的內容頂多點到為止,這應該是導演與編劇刻意不將觀點壓死,開放性的讓人自行評論。
現今生活裡的新聞雖然還是「大眾所關心的事」但已經不是「我們必須要知道的事」。雞毛蒜皮、隔壁鄰居街坊八卦都是新聞焦點,而我們必須知道的事件已經被壓縮壓縮再壓縮,排隊在社會、刑事命案之後。套句主角路說:「政府的事情必須在5.8分內播完,其它的時間留給命案現場」
路說的不只是新聞主任妮娜的需求(心聲),也是反映現在觀眾喜歡看甚麼。
時效性短、誇張、嗜血,妮娜說,新聞就像被割喉的女人在街上跑。有了各種汙穢元素組成的消息(新聞)還不夠餵飽觀眾時,身在其中的記者/新聞人只好自導自演、斷章取義。這邊說的不是只有記者,還有自稱媒體人的那些人。
慶幸電影沒有輕易放過這橋段,透過主角演繹的感覺真有點毛骨悚然。或許是你本來就知道路這個人怪怪的,他會說些無意聽到的專業話術,能唬則唬,唬不到也把對方弄得一愣一愣。這麼奇怪的人,當他進入案發現場"隨手"把冰箱照片移到彈孔旁;衝入槍擊兇宅只顧著拍地上的血、眼睜睜看著地上的人掙扎;車禍現場搬動傷者等這些事,觀眾也不覺得驚訝了。
這是因為主角本身就奇怪,還是"自由記者"這件事讓他變得奇怪?
搭上一個合約到期可能又要換地方混的新聞主任泥娜,他們是共犯,在這個為求目的不求手段的過程裡,簡單的影片交易「販賣」與「再利用」讓所有人都是共犯,包含你跟我。
傑克.葛倫霍曾經在受訪時說:「現在的新聞像速食,明知道不健康還是要吃」。他說的不只有新聞媒體人,還有閱聽眾。想想每次重大事件發生後緊接而來正義魔人的指正,我相信他們一定也是看過畫面才能提出批判,但如果沒有這些畫面,正義魔人就會閉嘴了嗎?恐怕不盡然。
回歸電影,《獨家腥聞》不是警匪片、懸疑片、恐怖片,有犯罪元素但不是那種追來追去飄車的緊張刺激。電影在探討,探討另個可能,一個奇妙的現象存在各個有「新聞」的國家,不論台灣、美國或歐洲都有,而我們面對這奇妙的現象存在時,會用甚麼態度面對,身為新聞媒體人的人感覺是甚麼?身為閱聽眾的我們,感覺又是甚麼?
我喜歡這種明明知道存在卻很少人表明這個現象「它」確實存在的表達方式,這需要一點勇氣,還要一些不能說的太明白不然就不有趣的吊胃口。
同時也是開放給所有人,自由評論的機會。
最後,我還是想說,這電影的海報超像《全民超人》。你們不要被騙了。(文/大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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